7月25日凌晨,@张碧晨Studio 发文,晒出《年轮》完整时间线,强调2015年6月15日其演唱版本作为《花千骨》插曲率先上线,比汪苏泷男声版早15天,以证其是该作品首个且唯一原唱。#张碧晨告别年轮#同一天,汪苏泷方面发声表示,在《年轮》发行十年之时,我们决定收回《年轮》授权,暂不授权该作品作任何演唱。一场源于一名网红博主发言引发的原唱之争,引发广泛关注。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到底是否存在原唱一说?汪苏泷收回授权后,张碧晨又是否能在公开场合再唱这首歌呢?对此,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海军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大家的普遍认知上,不少人会认为第一个唱这首歌曲的人就是原唱,但从法律层面上,对于歌曲来说,并不存在原唱的概念,只有表演权和表演者权一说。当初,张碧晨演唱《花千骨》插曲,肯定是得到授权的,但至于授权的时间,以及演唱后其演唱作品所产生的其他权利,相关合同应该都有明确的约定。
“现在汪苏泷表示要收回授权,也要看当初将《年轮》这首歌曲授权给了谁,授权了多长时间,如果没有达到授权时间,就属于违约行为,强行收回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授权期限已到,那么其就有权暂不授权该作品做任何演唱。”蒋海军表示,关键在于当初相关授权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